专业解读:A seesaw (also known as a teeter-totter or teeter board) is a long, narrow board pivoted in the middle so that, as one end goes up, the other goes down. 词汇起源: According to linguist Peter Trudgill, the term originates from the Norfolk language word tittermatorter. A "teeter-totter" may also refer to a two-person swing on aswing seat, on which two children sit facing each other and the teeter-totter swings back and forth in a pendulummotion. Both teeter-totter (from teeter, as in to teeter on the edge) and seesaw (from the verb saw) demonstrate the linguistic process called reduplication, where a word or syllable is doubled, often with a different vowel. Reduplication is typical of words that indicate repeated activity, such as riding up and down on a seesaw. 言简意赅:看见了,又下去了,循环往复~~~~
在英式英语里面ground floor指的是与地面水平的(也就是紧贴地面的)那个楼层(在中文里一般叫“一楼”)。“ground floor”的上一层(中文的“二楼”)叫“first floor”。
在美式英语里,与地面水平的(也就是紧贴地面的)那个楼层加叫“first floor”,first floor的上一层叫“second floor”(与中文的逻辑表达一样)。
所以,“Amy在一楼”的英式英语表达是:“Amy is on the ground floor.”;美式表达是:“Amy is on the first floor.”
谢谢!
neither (包括 either)有四种用法:
1. 副词:表示“也不”,如:
You don't like this book. Neither do I. 你不喜欢这本书, 我也不喜欢。
2. 形容词:与单数名词或代词连用,表示“即非此又非彼的”或者两者都不的,如:
Neither statement is true.两种说法都不正确。
(比较:Neither of the statements is true. 解释见后)
He took neither side in the quarrel. 在争吵中他任何一方都不参加。
3. 连词:与 nor 搭配使用,表示“两者都不...; ”或者“既不...也不)”(谓语通常与最近一个名词[代词]相一致),如:
Neither you nor I am wrong. 你和我都没错。
Neither you nor I, nor anybody else knows the answer. 你、我以及其他任何人都不知道这答案。
4. 代词:意思是“二者都不”(见上面形容词用法),如:
Neither of the statements is true.
He took neither of sides in the quarrel.
注意:
* 形容词用法,结构为 neither + 单数名词:
Neither statement
neither sides
* 代词用法,结构为 neither of + 复数名词:
Neither of the statements
neither of sides
那包东西我当它150rand,请你把100rand偿还给我,我本来以为我们可以做生意,而你却在玩我。以后都不想跟你做生意
I'll quote the parcel 150 Rand, just trying to cut a loss. And you ought to repay me 100 Rand. I was expecting win-win deals, yet you kept fooling me around. Shall this transaction conclude our cooperation.
对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现状、问题的分析,说明必须建立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承担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模式,并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三方各自在资金筹集中的地位和责任,明确了各自应承担的方式和份额,以及对基金筹集的财政管理问题。
筹资方式:
一、征税方式:标准统一、强制征收、统收统用
二、征费方式:一般限于社会保险,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三、自由筹资方式:非固定、灵活,来源于公众的自愿参与,如发行福利彩票等
养老保险的筹资模式:
一、现收现付制,以支定收,相当于代际转移
二、完全积累式,是在对有关社会经济发展指标进行宏观上的测算之后,从追求养老保险收支长期平衡角度出发,确定适当的费率标准
三、部分积累式,以支定收,略有结余
以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杜会福利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标志,已广为人们所认识和接受。综观当今实行市场经济比较成功的国家,都无一例外的有着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起步较晚,一度成为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滞后因素。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首要环节和核心问题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总体要求的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渠道,因为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模式筹集和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建立并正常运行的前提和财力保证。
一、我国当前基金筹集的现状及问题
回顾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历程,大体上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新中国成立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这一阶段从1951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开始,在城镇全民所有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逐步建立了以劳动保险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阶段基金的筹集主要由国家和企业负担,职工个人不负担任何社会保障费用。第二阶段是从改革开放开始,特别是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容和目标以后,我国有步骤地进行了以养老、医疗、失业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养老、失业、职工医疗等方面的暂行规定,并在全国陆续选定了若干城市作为试点,以积累经验、发现问题,为全国性推广奠定基础。这一阶段在筹资方式上进行了一步步的改革,先后实施过多种筹资方案。后来在全国大面积推行了企业职工养老金社会统筹办法,起步阶段以市县为统筹基本单位,参加统筹的企业采取“以支定收、现收现付”的办法。到1993年末,国有企业全部实现了市县级以上统筹;集体企业的职工养老保险统筹达到1927个县;外商投资企业统筹达到800多个县。在此基础上,国家又决定逐步提高各地社会统筹的层次,从市县级统筹逐步过渡到省级统筹。
由此可见,经过几年的改革,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和筹措方式目前正处在新旧交替的特殊阶段。一方面,旧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资金筹措模式已经渐渐解体,而另一方面新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筹资方式还刚刚起步,远未达到规范化、系统化的要求。这种新旧交替的现状导致了现阶段各种相互矛盾的做法并存的局面,出现了过渡阶段特有的特点,也存在明显的问题。
首先,虽然国家不再统揽一切社会保障经费的筹措,但国家和企业的负担仍然很重。国家负担重除了因为由国家财政支撑的项目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继续由国家负担外,还因为国家目前还负担着一部分本应由三方共同分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如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实际上是由国家财政在负担;虽然在“两江”等地进行了职工医疗制度改革,但就全国范围而言,公费医疗制度的基本框架也依然没有实质性变化。企业在现阶段的负担仍然过重。据统计,到1993年末,全国共计有59万户各类所有制企业,8000多万职工和近2000万退休工人参加了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分别占城镇企业职工的60%和退休人员的80%。但就费用的筹集来源而言,绝大部分由企业统筹,个人缴费率还不足1.5%。
其次,与国家和企业负担过重相联系,特别是由于企业负担过重,又导致社会保障基金收缴困难。有的地方强制性统筹甚至演变成了“友情”募集。以1993年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情况为例,全国平均收缴率为86%,较往年下降7%一8%,有的市、县情况更为严重。基金收缴困难存在客观原因,当前国有企业亏损严重,在这样的情况下再负担过重的社会保险费用实在难以承受,而在国家行政强制统筹收费的情况下,企业也只有采取拖欠的办法。
第三,由于采取行政方式,按各地具体情况征收统筹基金,而统筹的范围层次以市县为主,省、地、县各种规格的均有,交纳统筹基金的比例和计算办法,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性质均存在差异,这导致出现一个突出问题,即各地各自为政,各地方财政和企业的负担水平极不平衡,从而社会保障的社会性未能得到充分体现,降低了统筹基金分担社会风险的能力。
第四,基金多家负责筹集,管理体制不畅,基金筹集欠规范。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涉及到劳动、人事、卫生、民政、财政以及行业系统统筹部门和保险公司,特别是许多部门都错误地把养老保险视为一块肥肉,各争一块,造成政出多门、多头经办、标准各异、业务交叉的“多龙戏水”局面,直接影响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声誉。而今年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的成立,标志着社会保障工作将逐步走向统一,这一问题也将相应得到解决。
可见,从克服我国目前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上的缺点,规范社会保障资金的筹措渠道,减轻国家和企业负担等诸多方面考虑,我国应借鉴国外经验,建立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模式,以给我国社会保障事业提供可靠的资金来源。
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筹基金的筹资渠道
按照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国家、企业(劳动者所在经济单位)及劳动者个人都要按照一定的方式和比例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并且通常是以国家立法形式明确下来的。
(一)国家财政在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中的地位和作用在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过程中,国家财政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忽视的。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主要依靠国家财政和企业,企业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是统收统支的,所以实际仍是财政负担。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方向之一是社会保障社会化,要逐步减轻国家财政的沉重负担。因而今后国家财政在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中的作用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扮演的是组织者和管理者的角色。其首要任务是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搞好社会保障的立法工作以疏通、理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渠道,为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稳定的有法律依据的资金来源。另外,作为组织者和管理者,在有关的经济政策方面如税收、利率方面给予社会保障事业适度的优惠,以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如:根据《民政部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规定,对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国家要给予政策扶持,其扶持办法主要是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体现。
其次,要适度承担一部分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政府在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中主要应该承担的是那些只能由财政支撑的保障项目,包括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区服务四项。因为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福利属于国民收人再分配的范畴,体现国家对达不到基本生活水平的人群及特殊人群应尽的救助责任,体现公平的原则,只能是由国家财政支付资金。而社区服务起始阶段也是由财政支撑兴办的项目。以上保障项目资金的筹集是国家财政要承担的主要部分。
除此之外,从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险事业的支持角度看,国家财政主要负担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管理社会保险支出的行政费用,这是因为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属于非营利性事业机构,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开支理所当然应由财政支出。二是通过财政拨款弥补社会保险费用收支不足的部分,即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中,国家财政扮演着“最后出场”的角色,是社会保险的后盾。在社会保险基金的各个项目发生困难收不抵支的情况下,国家财政包括各级地方财政在内要给予适当补贴。诚然.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应按照保险的原则,主要由企业和个人负担。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采用的均是这一方式。但社会保险一旦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财政必须给予补贴。因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是不允许出现收支不平衡的,具体而言,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困难时。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失业保险计划发生困难时,由地方财政给予补贴。
政府所承担的上述社会保障基金份额是通过财政预算拨款的方式进行的。即通过国家预算的转移性支出项目来完成,其资金的来源是政府的一般性税收,支出属于国家预算支出项目。在目前未设立单独的社会保障预算、国家财力不足的情况下,财政所能拨付的社会保障资金也受到整个国家财政收支状况的影响。但从规范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方式角度来说,应该明确国家财政究竟应承担多大的份额,给予哪些方面以最后补贴,并测算出这一部分所占的比例。这对于克服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缺乏刚性、非规范化的缺点是大有帮助的。目前,我国有关专家认为国家财政应承担的份额.比例大约是全部社会保障费用的30%一40%(含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基金支出在内),如果是在这个比例之间,国家的负担应该说是有所减轻的。这里还有一点值得说明,财政所承担的社会保障份额并非仅仅指中央财政,也包括各级地方财政在内,如失业救济发生困难即由地方财政予以补贴。
由此可见,在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中,国家主要承担的是那些只能由国家财政支撑的保障项目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至于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国家只作为支持者、后盾的角色出现,主要还是依靠企业和职工个人。
(二)企业和个人在社会保险基金筹集中的责任和义务
在三方共同负担社会保障基金的原则下,劳动者所在经济单位(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必须按照自己的承受能力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份额。根据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我国要逐步采取由企业与个人共同负担社会保障费(税)的办法,并实行养老、医疗保险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社会保障费(税)将成为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
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社会保险费,具体操作办法是;首先,由职工所在企业单位和职工本人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照规定的比例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交纳社会保险费。然后,在企业为职工交纳的社会保险费中提取一定比例,形成统筹基金,以体现社会保险的社会互助性质,职工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企业为职工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另一部分则记人职工个人帐户。其中,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实行个人帐户之前已退休或即将退休的老年人的退休金或医疗费。个人帐户主要用于职工个人养老金或医疗费的支付。至于企业和个人所承担的具体比例各项基金有所不同:
1、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比例 1995年3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各地区按照国务院推荐的两个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中的一个方案改革本地区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个方案对我国养老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及基金的设立作了具体规定。各地按所选方案规定的比例迅速组织了基金筹集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有22个省、市、区出台了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改革方案、全国已有61.7万户企业、8738.2万职工和2241.2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地方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总覆盖面约为1.2亿人。据不完全统计,1996年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达1020亿元。但两种方案的实施也导致出现了全国各地个人帐户比例、企业缴费比例、管理层次和待遇支付标准的不同,为此于1997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来各地按照新的统一的方案尽快实现并轨。方案重新规定企业和个人的承担比例。
新方案规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人个人帐户的部分),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干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同时规定,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
从上述新方案规定可以看出以下几点:规定了企业总的社会保障负担水平,这有利于减轻国有老牌企业的负担,为消除企业之间负担畸轻畸重的不公平现象提供了依据;在企业和个人承担的份额中,随着个人负担份额的逐年提高,企业负担呈逐年下降趋势。这体现了减轻企业负担、发挥个人在筹资中的作用的精神。
2、医疗保险费用的筹集比例 由于我国原有的医疗保险制度(公费医疗制度和劳保医疗制度)缺乏合理的医疗经费筹措机制和稳定的医疗费用来源、因而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存在着职工医疗经费紧张的问题,而另一方面有限的医疗资源又浪费惊人。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国家组织在江苏镇江和江西九江两地先行进行了职工医疗制度改革试点。1996年4月开始,试点又逐步扩大到57个城市。这些试点均采用了建立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帐户相结合的医疗社会保险制度,其资金来源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两方面构成。
用人单位缴纳的比例,“两江”均规定改革之初以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与离退休人员费用总额之和为基数,暂按10%提取。今后根据经济发展和实际医疗费用水平变化适时调整。职工个人缴纳的比例,改革起步时暂按本人年工资总额的1%缴纳,今后随经济发展和工资增加逐步提高。为不过多增加职工负担,职工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应在增加工资的基础上进行。
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按上述比例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要按一定比例分别进行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和个人医疗帐户。镇江市职工医疗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个人医疗帐户中的基金来源于三个部分:一是职工个人按年工资总额的1%缴费部分,二是用人单位按职工个人年工资总额10%提取的医疗保险基金,要按不同比例(45岁以上和45岁以下)计入个人医疗帐户;三是用人单位按退休人员个人年退休费用10%提取的医疗保险基金,其中一半划入个人医疗帐户。用人单位为职工缴费的其余部分及用人单位按退休人员个人年退休费用10%提取的医疗保险基金的另一半则进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集中调剂使用。九江市对个人医疗帐户及社会统筹基金的来源也有类似规定。
事实证明,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很好地落实了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问题,所以它既可以满足生病职工的医疗需要,同时也可以避免药品浪费等问题,提高了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益。
3.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比例 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是在1986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之后逐步建立起来的。失业保险建立至今,发放了大量失业救济金和医疗费,并建立了一系列转业训练基地、生产自救基地,对解决我国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问题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目前,失业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企业要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6%一l%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失业保险费,具体的缴费费率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机构根据本地的失业状况确定;失业保险计划发生困难时,由地方财政给予补贴。职工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情况来看,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均不同于养老保险,它一般都是由政府和企业(雇主)负担,职工个人不交纳或只交纳名义上的失业保险费,但鉴于我国目前及今后的人口和就业压力,我国宜拓宽失业保险基金的筹措渠道,按照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筹集失业保险基金,起步阶段职工个人所缴纳部分可以采取较低的比例,不致给职工个人造成负担。
综上所述,在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中,国家主要是通过财政拨款的方式来支撑、支持社会保障事业,企业和个人要按一定比例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来源于这两条渠道,由三方共同负责。那么如何才能明确体现三方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三个行为主体的行为、保障三方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这除了加强各项社会保障的立法、执法、宣传工作力度之外,将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纳入国家预算进行统一管理,能从根本上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三、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应统一纳入国家预算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确立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社会保障费用的原则,并且已着手在养老、医疗等项目上实施或试点,但现在纳入国家预算的仅仅是由国家财政直接拨款的保障项目,如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军人抚恤及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并且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经费虽然包括在预算内,但与行政事业单位的经常性支出混淆不清。至于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目前都由其主管部门管理,这部分社会保障基金目前还属于预算外资金范畴。这种局面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金管理的混乱,致使各项基金提取的比例以及管理请水平偏高,结余投资运营混乱,流失、挪用、浪费现象时有发生。据调查,陕西省5年内共动用了养老保险基金2.5亿元。因此,为了保证国家、企业、个人各方筹集的社会保障基金能专门用于社会保障事业,必须尽快改变目前预算内、外分散管理的格局,将社会保障资金统一纳人国家财政预算管理。
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就必须单独建立社会保障预算,为此,首先要将现行的由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组成的复式预算改为由政府公共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组成的三式预算,并重新划分收支。将社会保障方面的收支全部纳人社会保障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也包括目前尚未纳人、属预算外资金的部分社会保障收支。社会保障预算和政府其他预算之间必须保持相互独立,特别要注是不得将社会保障收人用于弥补政府公共预算赤字或挪作其他用途。关于这一点是许多国家在实施社会保障预算实践中得出的普遍经验。
其次要确定社会保障预算收人的来源。社会保障预算的收人主要来源于三方面:一是国家按照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征收的社会作障税,目前我国是按照这一原则征收各类社会保险费;二是政府的社会保障拨款;还有社会保障基金积累部分的投资收益。社会保障税由财税机关会同劳动保险业务部门根据社会保障工作需要和可能共同制定其税率、征收范围,分别由个人和用人单位缴纳;政府社会保障拨款即应由国家财政负担的社会保障支出可直接从政府公共预算划转;投资收益是政府将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余额用于投资所获收益。
同时还要确定社会保障预算支出项目。社会保障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拨付给劳动保险部门建立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以及社会福利基金支出,社会救济支出等项目。各项基金的金额。应由财政部门纳入社会保障预算统一安排。
最后是关于社会保障预算的收支平衡问题。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预算必须保持收支平衡。社会保障预算不同于政府其他预算,一般不得发生赤字。若发生赤字,应提高社会保障税的税率或重新调整社会保障支出的范围和标准,或者增加政府的社会保障拨款,以保证预算的平衡。而社会保障盈余应开展运营,主要用于购买国债以及银行储蓄,也可用于政府担保的投资项目,以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保值增值。
将全部社会保障资金统一纳入国家财政预算,有利于强化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但也还必须解决相关的一些问题。如必须有相应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出台,作为准绳;要协调、规范社会保障各管理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最主要的是要改缴纳各类社会保障费为统一的社会保障税,并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统筹层次过低问题。关于以社会保障税取代目前的规费形式已有许多文章述及,这里不再赘述。社会保障基金统筹层次过低问题的解决取决于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社会保障税的开征,按统一的税率征税,统一各地基本保障水平,有助于问题的解决;二是各地经济及社会保障事业本身的发展速度、程度。目前国家已决定统一全国基本养老金收缴比例,这对于解决统筹层次过低问题是一大突破。相信随着整个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上述一系列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规范化的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渠道将逐步确立。
综上所述,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今后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将按照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主要依靠两条渠道:一条是社会保障税收人,它来自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障税;一条是国家财政的转移性支出,它来自于国家的一般性税收收入。其中,社会保障税将逐步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筹资的主渠道,而财政则构成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坚强后盾。上述两条筹资渠道均应统一纳入国家财政预算,建立社会保障预算进行管理和监督。
1994年6月,彭佩云同志在江苏省盐城市召开的全国计生委主任座谈会上明确指出,走“三结合”的道路是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希望之路,是深化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必由之路。盐城会议以来,各地加快了推广“三结合”的步伐,取得了积极的成果,涌现、发展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新经验。1.认识水平进一步提高,新的思路逐渐清晰盐城会议后,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成为各地推广“三结合”工作的关键一环。各级领导在进行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后认为,“三结合”不仅是方法问题,而且是方向问题,不仅是理论问题,而且是实践问题。在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计划生育要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必须走好“三结合”之路。人口问题是发展问题,它与解决妇女问题和农民问题密切相关。推广“三结合”是两种生产一起抓的必然要求,体现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顺应了农民勤劳致富、追求文明幸福生活的强烈愿望,是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有效途径。国家计生委于1994年10月在四川省广汉市召开了全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讨会,17个省的23个县(市)的党政主要领导、部分人口专家和省计生委主任参加了研讨会。大家感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不断深入,过去仅靠减缓人口增长速度解决人口问题,单纯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的方法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会议一致认为,应从更宽的角度来认识人口问题,在更广泛的领域采取综合措施,寻找新的结合点,形成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巨大合力。从吉林、辽宁等省总结出计划生育工作“三结合”的经验,到盐城市实施“少生快富文明工程”及四川省采取强有力的政府行为在促进农村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上作出综合决策,各地对进一步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综合发展和持续发展的思路逐渐清晰。1995年3月,在全国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国家计生委常务副主任张维庆同志指出,“三为主”与“三结合”是广大群众在计划生育实践中的创造,反映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客观规律和发展的必然趋势,把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社会制约与利益导向相结合,适应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时代要求,因而成为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两条重要经验。中央领导同志多次给予充分肯定,指出这是解决人口问题和加快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一条正确道路。针对国情、省情、地(市)情的现状和新的历史时期计划生育工作所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许多地方的领导通过调查研究和论证明确了思路,统一了认识,即要改变过去那种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的工作方法,组织育龄群众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生产,参与各种经营活动,为他们提供社会化的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具体困难,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优惠,使他们尽快富裕起来,从切身利益中感到实行计划生育的好处。这些认识的获得标志着我们对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个客观规律和计划生育工作内部运行规律理解得更加深刻,在实践探索中取得了一些可贵的经验,开始走出了一条新路。2.采取有力措施,形成整体推进的发展态势一些计划生育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三结合”工作在政府推动下从点到面,积极而迅速地发展起来。四川省在推广“三结合”工作上,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特点十分突出。该省“三结合”工作所以能在短期内把过去自发的、零散的、单纯依靠计划生育一个部门摸索实践的做法,发展成为全省在“三结合”上统一认识,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统一行动,政府行为发挥了关键的作用。省委、省政府确定了“三结合”的重点是鼓励、引导、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率先致富,大大提高了这些家庭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受惠程度。省计生委、农牧厅、林业厅、水电厅、乡镇企业局、畜牧食品办、农机管理局、扶贫办等8个涉农工作部门联合发出通知,确定每乡帮助10户、每县帮助100户、各部门每年至少帮助1000户、全省共帮助10000户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率先致富。到1995年初,全省各地已落实直接帮扶对象25万多户。在四川德阳、广元、涪陵等地,由于“三结合”工作起步较早,政府行为得力,目前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人均收入已经高于当地的平均水平,农村经济工作也走上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道路。1994年6月,吉林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在全省农村进一步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三结合”活动的决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三结合”活动纳入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走少生快富文明之路。同时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宣传、文化、农业、计生、科技、金融、民政、群众组织等十几个部门抓好“三结合”的职责分工,把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三结合”活动纳入与各级政府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考核。因此,1994年成为吉林省“三结合”的“深入发展年”,在政府行为有力推动和群众踊跃参与下,全年全省又有3万多对符合政策的夫妇自愿缓生或不生第二个孩子,扶持了24万多户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脱贫。为了进一步巩固、扩大工作成果,1995年,省委、省政府确定开展“三结合”效益年活动,着重提高“三结合”工作水平。盐城会议以来.一些地方的党委、政府先后做出决定和部署,在加强政府行为上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选点试验和示范,推广经验和推动面上工作逐渐展开。在这方面先后有黑龙江、江西、福建、湖南、山西、安徽、青海、内蒙、陕西、甘肃、宁夏、河北、河南、云南、海南等省、自治区做出决定、提出工作意见、实施方案或试点方案,推动了本省、区“三结合”工作。3.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发展“三结合”的路子无论在经济发达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都是适用的,但由于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客观上存在着阶段性和不平衡性,因此,经济社会条件和人口状况不同的地区,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应采取不同的途径和步骤,在推广“三结合”过程中摸索出各具特色的经验。一是经济发达或较发达地区。此类地区多为计划生育工作一类地区,工作基础较好,“三结合”工作起步较早,成功经验较多,从点到面推广速度快、范围大,群众参与热情高、成效大目前处于扩大成果、深入发展阶段。黑龙江省提出以村为单位、以户为基础把实行计划生育同扶贫开发、科教兴农、精神文明建设、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千方百计地为农民群众广开致富门路。在考察省情、地(市)情后推出了“三结合”五种类型:借助利用型、宣传引导型、集资入股型、结对互助型、扶持培育型,加强了对不同类型地区的具体指导,使各地区都能走出一条适合自己发展的“三结合”之路。北京市充分发挥城市经济发达、城乡临近的优势.开展了以城市经济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城乡手拉手,户户心连心”活动。各区县之间采取自愿结合的方式,组织企业深入农村送技术、送资金、搞项目合作,帮助农民尽快致富.带动城郊经济发展。辽宁省是国家工业基地,国有大中型企业多,在全省总人口中职工和城镇居民约占一半。他们注意将“三结合”工作与城市社区建设相结合,努力增加为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育服务,针对大中型企业下岗职工增多、企业效益不好等新情况,把计划生育“三结合”与职工“再就业工程”结合起来。在摸清下岗人数、下岗原因、家庭状况、婚育状况等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优待固定人员,照顾流动人员.扶持特困人员”的帮扶原则,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扶助,为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及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二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此类地区多为计划生育工作的二、三类地区,工作基础相对较差,但也积极开展了“三结合”工作的试点、示范工作,并已在一定范围获得成功。目前正在积极总结经验,组织推广。陕西省陕北地区把“三结合”工作与建立农村新杜区相结合,通过鼓励农村妇女学习科学技术知识,承包果园,增加家庭收入,提高妇女经济地位;鼓励妇女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展现农村妇女热爱生活,勤劳善良的精神面貌,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从而把妇女从过去只限于家务劳动这样有限的生活空间中解放出来,充分发挥妇女的聪明才智,在婚姻家庭、生产劳动和社会参与中真正体现男女平等,形成一种新型的农村社区风貌。江西省抚州地区根据本地实际,选择了“场(厂)十计生户”、“公司十计生户”的结合方式,把农村经济实体与计划生育家庭联系在一起,实现经济实体与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山西省在31个县开展“三结合”试点。榆次市探索出开展“三结合”的四种形式,即邻里带动型、集体资助型、自办扶持型、中心辐射型;高平市开展了“三联姻”活动,即计划生育同经济、科技、教育“三联姻”,实现少生快富奔小康;永济市开展了“瞄准黄河滩,助民快致富”工作。三是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此类地区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基础薄弱.教育水平较低,不少群众的温饱问题尚未彻底解决,计划生育工作尚处于努力完成人口计划,控制人口增长阶段。各级领导充分认识到贫困地区更需要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之路,从而使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摘掉后进的帽子。因此,他们把开展“三结合”工作作为一次发展契,积极选点示范,与扶贫开发工作紧密结合,并以此作为工作突破口,寻找适合自己的“三结合”之路。内蒙古自治区把计划生育工作和“生态经济沟”的建设相结合,创办“计划生育绿色保险基金林”,走出一条近期少花钱,远期养老金发放有保障的新路子。云南省针对全省627个县中有73个贫困县,全省4000万人口中有660多万人的温饱问题没有解决的省情,将扶贫开发作为“三结合”的工作重点。省政府拨款1500万元用扶贫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工作,其中500万用于开展“三结合”工作。4.采取综合措施,强化利益导向机制“三结合”工作开始走向深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各地按照结合发展的要求所采取的措施强化了利益导向机制,具有综合治理和系统协调的性质。各级党委、政府在制定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运用利益导向机制,动员部门参与综合治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一是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四川省实施“稳粮增收调结构,少生优生快富奔小康”整体战略。浙江省委、省政府已把“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勤劳致富、文明幸福”的新家庭计划活动作为《浙江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纲要》的重要内容,要求到2000年全省基本实现新家庭计划的目标。二是解决资金困难,增加投入数量。针对群众缺少启动资金的实际团难,各地在工作中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办法,建立了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基金,把有限的资金投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帮助他们发展生产、经营项目。有的地区还在农业银行设立专项贷款,为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提供资金扶持,为群众脱贫致富提供保证条件。据统计,1994年,吉林省为扶持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生产贷款2亿多元,省财政拨款108万元,用于“三结合”项目。到1995年10月,全省“三结合”发展基金已达2.1亿多元。云南省政府拨款200万元成立省计划生育基金,以支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三结合”工作的开展。三是广泛采取“三优”政策,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在多方面予以优先、优惠、优待。在经营税收上,对在“三结合”项目中经商办企业者优先办理经营执照,同时在一定期限内在税收上适当减免;在选择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的开发上,各地在因地制宜的前提下,允许开办除法律、法规明文禁止以外的一切项目,并对项目实行产、供、销一条龙服务,从而把零散、自发的生产活动纳入到集中、有序的状态,以增强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就业上,针对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经济不发达、人们致富的愿望又十分强烈的情况,在选择开发项目时,许多地方多倾向于开办一些适合育龄妇女参加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在招收职工时,尽量照顾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录用有一定文化水平的,经济又比较困难的育龄妇女就业;在技术上扶持,把帮教科学技术,引导农民走科技致富之路作为重点,坚持在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技术指导。四是完善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体系。为了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吃上定心丸,进而促进农民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各地均把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开展独生子女保险、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的养老保险、“三结合”项目保险等多种保险,保险金额也日渐增多。山东省办理的计划生育保险总额已近10亿元。五是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密切结合。安徽省把全省扶贫贷款总额的40%与脱贫率、计划生育率、贷款使用效益“三挂钩”,对计划生育工作做得好的贫困县优先贷款,扶持计划生育家庭兴办经济开发项目和发展乡镇企业。山西省吕梁地区在“依靠科技扶贫,促进经济开发;坚持计划生育,保证稳定脱贫”中,进一步总结经验,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七优先”的政策,对超生户进行限制;鼓励先脱贫、后生育;领办扶贫经济实体者必须同时承包计划生育任务;科技与扶贫资金、项目配套输入。内蒙古自治区把扶贫与计划生育结合作为当前搞好扶贫一发工作必须做到的“七个坚持”之一。在自治区扶贫攻坚计划中,把加强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作为扶贫的主要途径。云南省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全省“三结合”工作重点,在省扶贫攻坚计划中把控制人口增长作为指导思想和指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并制定了奖励优惠和限制相结合的政策措施。5.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三结合”工作要求拓宽服务领域.提供优质服务,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努力满足群众对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就计划生育本身而言,工作水平提高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优质服务的兴起。江苏省近年来开展了避孕节育的全程服务和生育保健服务.探索了搞好优质服务的新路子,获得了宝贵的经验。全省已将做好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育保健服务作为着重抓好的重要工作之一,建立了服务质量的评估体系,列入目标考核内容,精心组织实施。上海市在农村基层和城市街道、企事业单位普遍开展自我保健教育,大大降低了育龄人群的意外妊娠和人流、引产比例。目前全市的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纳入社区建设之中,以群众为中心,为计划生育对象的全面发展服务,努力提高计划生育工作质量。